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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更新时间:2022.06.10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缴管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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