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过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3、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个月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4、不必担心公司损毁合同,因为如果公司不与你
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不需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5、员工以上条理由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