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和间接故意杀人之间界限比较模糊,故而在量刑上,因为罪名轻重不同,导致结果差别很大,但仔细去琢磨,其实也能够区分,前者是极力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后者是能够意识并且放任了结果的出现,主观因素是不同的。
同时,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之间也是容易混同的,构成犯罪与
不构成犯罪的本质原因在于,这取决于死亡发生的概率大小,需要根据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存在相应的抗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