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和盗窃罪的明显区别在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务: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埋藏物。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侵占罪必须是拒不交还或者退还他人财务的,才构成犯罪;而盗窃罪即使窃取他人财务又主动退还的,也已经构成犯罪,主动退还只不过作为一个酌定情节来考虑。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