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无论婚后多久,均为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双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所得;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如果是完全房产,就是没有贷款的,必然是个人的;如果是贷款的要看还款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负大部分还款义务则属于一方,对付小义务的给补偿,如果婚后财产各自独立的,必然归属产权证书上的署名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