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房全称也就是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是为了那些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政府在拟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两类住房将实现房源分配统
一、租金标准统一和退出管理统一。
3.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公共租赁房房源是一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给那些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
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的人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