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7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335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60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25元;
5、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暂按2014年数据):43893元,月平均工资3658元。
6、
伙食补助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省内100元人、天;外省分省标准而不同(除个别偏远省份外,均也可直接统一按100元标准计算)。
7、交通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市内出差标准每人每天80元
8、住宿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省内330元的标准限额。说明:
1、以上第
1、2、3、4项依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统计数据,第
5、6、7、8项按《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2014年7月1日实施)的标准执行。
2、
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现已取消该项目,并入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项目中)参照第2项计算。
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湖南地区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标准:(参照法院判决来衡量赔偿金,60岁以下的9级伤残者,农村居民除掉医疗费外可赔偿金额在4万元-6万元之间,城镇居民在11.5万元-16万元之间,特殊情况另计。60岁以上受伤残的,赔偿金按岁数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