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
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是方式简单,但是缺点是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
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