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
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责任和救济机制不健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妨害了行政权力的运行,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同时侵害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正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现状出发,从宏观和微观方面找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对完善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提出自己的浅见。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理论研究
在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形成过程中,其理论上的概念及结构都受到
民事强制执行理论极其强烈的影响。然而随着现代行政法的发展,以及行政任务的多样化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完全依赖传统的强制手段有时未必有效,在对传统强制执行理论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出现或认同了多种新型强制手段,引发了行政法上的强制行政强制执行执行制度的结构变化,形成了更加适合现代行政法要求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