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协议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解决协议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