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
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方面是: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执行的,比如本身自己就没有财产,这种就属于无法履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