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达到法定的条件的,是可以对
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仍然具
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其法律效果主要是:
(1)合同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基础上的合同的某项或某部分的变化,因而,在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否则发生违约。
(2)合同变更原则上只向未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民法典》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