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
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三、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申请对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