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但
无偿还能力如何处理
1.《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
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2.实践中,
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3.如果说你
无能力偿还,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财产,一般来说除了你住的唯一一套住房不会拍卖,其他都会被强制拍卖,拍卖之后用于偿还欠款,偿还之后如有剩余会还给你,如果不够需要继续让你清偿。如果你已无能力偿还,那么可能会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开公司,不能换工作,不能买卖房屋等等,对生活影响很大,甚至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