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不会被通缉,但如果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法院移送公安要求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会被通辑。
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法院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而通辑只在刑事案件中对未归案的
犯罪嫌疑人适用。
拓展资料: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
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