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
无固定期限的,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呢我们的中有没有对这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无固定期限
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
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