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是:
(1)注明文书名称。
(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
诉前财产保全或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