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款利息,我国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36%,而对于超出法定范围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如果当事人还不起高利贷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认定高利的部分是无效的,这样自己就不用还高利贷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就属于高利贷,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已经支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也就是说,
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