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从法律规定上看,本罪不属于身份犯,非交通运输人员也能成为本罪主体,而且对非交通运输人员不必做出某种限制。
2、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里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要指公路、水上交通运输中的各种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同时也包括铁路、航空交通运输中的各种管理法规。
3、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单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不成立本罪。
4、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过程中以及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
5、交通肇事的结果必须由违反规范保护目的的行为所引起。换言之,行为虽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也发生了结果,但倘若结果的发生超出了规范保护目的,就不能认定为本罪。
6、
交通肇事罪责任形式一般为过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