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项限定情形的,避免,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特别重大损失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第二项,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终身监禁: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罚金。
2、《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
贪污罪的处罚限定】对犯贪污罪的,分别依照下列限定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能够从轻、真诚悔罪,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能够同时决定在其
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能够从轻处罚。对屡次贪污未经处置的。犯
第一款罪;数额特别巨大,并处没收财产。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有
第三项限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积极退赃,不得减刑。犯
第一款罪,不能减刑、假释,有
第一项限定情形的,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