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
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
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