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所需材料]
企业持工伤保险证、
工伤认定书、医疗通知单二联、
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企业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已做劳鉴)、
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终结书、工伤职工医保卡复印件(以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死亡证明复印件。门诊治疗需持医药费收据、处方、门诊医疗手册;住院治疗的需持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汇总(加盖公章),住院病历(加盖公章)。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凭工伤保险科签发的《医疗通知单》到指定的工伤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2、到工伤定点医院的医保办(或社服科)将《医疗通知单》(第一联)交医院留存;
3、就诊科室治疗;
4、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前,参保人凭工伤保险科签发的《医疗通知书》到指定医院救治时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其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垫付,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其工伤职工仍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垫付,(其先前暂按工伤职工管理时垫付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定点医院报销);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前,其工伤职工治疗(住院或门诊)已结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行垫付,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再到医院报销。
注:以下费用到工伤科报销
(一)非定点医院的急诊医疗费:企业持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保险证、职工医保卡复印件、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手册、处方、病历复印件到工伤科报销。
(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伤残辅助器具费(收据原件)、企业持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企业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工伤保险证、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三)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办结时限]
报销材料齐全2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关于哈尔滨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哈政办综[2021]42号)、《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办[2021]89号上述内容就是对问题哈尔滨工伤保险申报怎么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