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交通事故一方无力赔偿的,如车辆购买了保险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进行赔偿。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