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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的剩余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6.13

分配剩余财产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对于任何的已经设立成功的公司,若是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恰当等原因导致的公司破产,此时除了偿还债务和分配这些剩余的财产外,公司并不能开展其他的活动。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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