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权益主要是:
1、指定和变更保险的受益人;
2、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
3、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
4、请求复效。
在分期付款的
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
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