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处理相关诈骗案件的时候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介绍人是否收取费用,是否知情,是否参与诈骗活动才能认定是否犯诈骗罪,是否给予处罚。
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
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
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
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
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