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3)尚未偿付的债务。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上述顺序的逻辑关系是,原则上按排序优先,即未支付完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之前,不得清偿欠税和债务;在未支付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之前,不得清偿债务。
债务清偿及顺序
2、债务清偿及顺序是债务清偿最高额度的界定。我国企业一般采取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最高还欠能力为其注册资本额。如企业实际资本额等于注册资本时,企业实收资本就是最高还欠责任,如实收资本额尚不足注册资本,现有资本又不足偿付债务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各方要补足各自认缴额,使实收资本达到注册资本,以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