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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做假口供的人的主观以及做的假口供的内容的不同,产生的后果可能也不一样,情节不严重的,可能只是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
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