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
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归乙方抚养,甲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