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很多流通的
拆迁安置房,它是没有产权的,或者产权暂时没有办下来的。那么购买这样的房屋,我们消费者对
房屋所有权的主张,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比如说出卖者没有获得产权之前,面临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如果说出卖一方,出于价格的考虑,进行一房二卖,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其他人,这时候原有的购房者,对于
拆迁安置房产权的主张,就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这个房屋可能,已经被转移登记到其他人的名下了,法律只承认已经转移登记了,这个人的合法权利。还比如说拆迁安置房可能涉及到家庭内部共有财产权分配的问题,那么很有可能家庭内部,对房屋所有权,会产生内部的一些矛盾,那么购买者甚至对产权出卖人,最后的产权人都不清楚。那么购买这样的房屋,就有很大的风险,同时还可能由于一些债务纠纷,原来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产权尚未过户登记之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法院查封了,这个时候我们购房者的利益,是很难得到保障的。因此,买卖交易安置房更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