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关押多长时间,刑事拘留关押时间”的相关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对涉嫌犯罪的
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日或十四日之内,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但是,并不是刑事拘留期满后变会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根据规定,只有在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如果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且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刑事拘留期满后仍会有检察院人批准逮捕,当事人要直到被法院判刑并服刑期满后才会被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