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精神,未满14周岁是绝对无
刑事责任年龄时期。因而未满14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
不负刑事责任。因为未满14周岁的人尚年幼无知,身心发育均不成熟。一般来说,他们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尚无明确的认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还很弱,其如果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往往是由于是非不清所致。但是并非其就可以完全任其做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承担任何后果或惩罚,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送少管所进行管理帮教。未满14周岁的
未成年人犯罪是不
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要负民事责任。根基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的应当由其财产进行民事赔偿,或者由其
法定监护人代为进行民事赔偿。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