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
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若撞死人了,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死亡注销证明(由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