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的回答为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指
劳动争议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对于劳动仲裁庭所作出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
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如果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