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