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司法人风险:企业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担。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法人承担责任外,对
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
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