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准备证件:双方
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相关证明: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行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果是一方是华侨还需出示有效护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如果一方是外国人则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到
婚姻登记处登记:到任意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照相:需要3张照片,申请表上一张,每个人的证上一张,去照相馆说结婚用的就行了,一般会给你洗四张,另外一张是办孩子准生证时用的。(可在民政局当场照)。
4、缴费。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