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
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如果你们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生活的,那么算作事实婚姻;之后同居生活的,不论同居多久都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上面就是对于问题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法律上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