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情节是否够得上犯罪。
一、构不上刑事犯罪的话,根据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如果够得上妨碍公务罪的话,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
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积极赔偿对方国家工作人员的损失,取得其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
1、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
刑事拘留期限为3日,对于符合《
刑事诉讼法》第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延长至30日。
2、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期限满之前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起诉: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在2个月内移交
检察院审查起诉。
所以,公安机关在不需要补充侦查,移交审查起诉的时间最长为9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