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之间的
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不能主张借期利息,但可以
主张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
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
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