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没有评上
工伤伤残等级,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也有工资。劳动者的
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向其支付工资,支付标准则是按劳动者原来的
工资福利待遇来确定。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