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了主合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分为3种情况:
1、保证人不再
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被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取得了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果只是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虽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但变更减轻
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