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一般仍然是会受理的,但是以下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
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6、依法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