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以情节为标准量刑的,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可以追究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