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以后申请办理入户的,是必须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进行办理的入户的,若一方无法办理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是会直接影响到孩子无法正常办理相关的入户手续的。
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办理更名手续时,要由孩子的父母共同提出书面申请,需写明孩子的基本情况、变更姓名原因及拟变更的姓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子女与父母间关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