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一次性扣12分。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
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以上内容就是对醉驾新规定的相关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