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下属于法定保护的利率范围。
1、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2、高利贷的判定以法律支持的利率为标准,超过法定标准的不予保护。
3、关于利息合法性与高利贷的确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