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及第173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