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以在社会上招聘。一般只要工作确实需要,那国有企业就可以在社会上招聘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是指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帮助的专门人员。如受当事人聘请,为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
诉讼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法律顾问的责任是为聘请单位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査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担任法律顾问是我国律师主要业务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愈显重要。
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
2、应当有相应的法律素养。能够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3、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然后需要经企业聘用,才能担任。
法律顾问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等。
一般来说,法律顾问按照聘请主体不同可以分为:
1.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
2.按照法律顾问服务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
3.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
4.按照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
5.催收顾问,风控顾问,法律体系建设顾问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团结协作;
(二)熟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被聘任为一级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过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或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3年的。
暂不完全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但企业工作需要的,可聘任为副总法律顾问。
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从本企业内部聘任,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