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第二,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第三,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第四,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五,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综上,拘役和有期徒刑虽然都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